2025年下半年,亚太地区劳动用工政策的重点,进一步转向既有改革的实施与下一年度制度衔接。外籍人员的准证成本和社会保障义务持续调整,最低工资仍有明显的地区和行业差异。印度四部劳动法典开始实施,韩国集体劳动关系修法完成公布,澳大利亚、新西兰和日本的工资、薪酬讨论及育儿支持规则也有重要变化。本文回顾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,新加坡、马来西亚、越南、印度尼西亚、泰国、菲律宾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日本、韩国及印度的重要政策变化。
01
一 新加坡 S准证新门槛实施 职场公平争议解决框架完成立法
S准证薪资门槛与雇主征费
自2025年9月1日起,S准证新申请的最低合格月薪,一般行业由3,150新元提高至3,300新元,金融服务业由3,650新元提高至3,800新元,申请人年龄越大要求越高。续签适用新门槛的时间,则为2026年9月1日起到期的准证。与此同时,S准证第一档雇主征费由每月550新元提高至650新元,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。
薪资门槛的续签有一年过渡期,雇主征费则从2025年9月1日起对所有S准证持有人统一上调,两者须分开计算。
职场公平争议解决法案
新加坡国会于2025年11月4日通过职场公平争议解决法案,与1月通过的实体规范相衔接。人力部说明,新框架鼓励先利用内部申诉机制,并要求在向相关法院或审裁机构提起歧视请求前进行第三方调解。两部法律预计2027年底前实施。
02
二 马来西亚 最低工资过渡期结束 外籍员工公积金义务落地
最低工资
依据《2024年最低工资令》,此前享有过渡安排的不足五名员工、且不属于法令所指专业活动类别的雇主,自2025年8月1日起亦须执行1,700林吉特标准。家政雇员仍不适用。
外籍员工公积金
外籍员工强制缴纳公积金自2025年10月工资起实施。马来西亚雇员公积金局宣布,符合条件的外籍员工及其雇主各按工资的2%缴纳公积金,从10月工资开始,于11月缴纳。适用资格包括合法工作身份等条件,家政雇员不包括在本次扩展范围内。
永久居民,以及1998年8月1日以前已登记的外籍会员,继续按原有费率缴纳。
03
三 越南 社保新法与外籍工作许可改革实施 次年工资标准确定
社会保险法
第41/2024/QH15号《社会保险法》在2024年通过,于2025年7月1日实施。对外国员工而言,与越南雇主订立期限不少于12个月的劳动合同,是强制社会保险覆盖的重要判断条件之一。企业内部调动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适用国际条约的,可以例外。
外籍工作许可
第219/2025/ND-CP号法令于2025年8月7日颁布并生效,调整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人员管理规则。新规把外籍用工需求说明与工作许可申请合并办理,推行网上办理,并精简了部分定期报告要求。
2026年区域最低工资
2025年11月10日公布的第293/2025/ND-CP号法令,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最低工资标准。
| 工资区域 | 月最低工资 越南盾 | 小时最低工资 越南盾 |
|---|---|---|
| 第I区 | 5,310,000 | 25,500 |
| 第II区 | 4,730,000 | 22,700 |
| 第III区 | 4,140,000 | 20,000 |
| 第IV区 | 3,700,000 | 17,800 |
员工数据保护
2025年6月通过的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。法律第25条涉及招聘资料、劳动关系中的数据处理及离职后的数据处置。2025年12月31日,越南又颁布第356/2025/ND-CP号实施法令,自2026年1月1日起与法律同步生效,并取代原第13/2023号法令。企业须结合法律和实施法令一并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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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印度尼西亚 工资制度再修订 为2026年标准提供依据
2025年12月17日公布并生效的第49号政府条例,再次修订第36/2021号工资条例。新规涉及最低工资调整机制、行业最低工资及企业工资结构等事项。其中,最低工资调整公式中的α系数区间,由0.1至0.3调整为0.5至0.9,与通胀率和经济增长率共同确定涨幅。各地2026年最低工资须在2025年12月24日前公布,企业应以所在省和市县的正式决定为准。
05
五 泰国 部分最低工资提高至400泰铢 家庭照护权利进一步扩展
最低工资
泰国劳动部说明,自2025年7月1日起,曼谷各行业最低日工资提高至400泰铢,全国符合规定类别的酒店及法定娱乐服务场所也适用该标准。酒店指法律规定的第二、三、四类酒店,与星级无关。其他地区、行业仍须核对各自适用标准。
劳动保护法第9次修订
该修法于2025年11月7日公布,并于12月7日生效,将产假由98日延长至120日,雇主承担的产假工资支付期由45日延长至60日。其余60日雇主不须支付工资。新生儿患病或有特殊照护需要的,女性员工凭医疗证明可再休最多15日,雇主支付50%工资。配偶生育的员工可享受最多15日带薪陪产假,须在孩子出生后90日内休完。
06
六 菲律宾 首都大区最低工资调整 所在地仍是薪酬合规关键
菲律宾首都大区工资令NCR-26自2025年7月18日起生效,将相关最低日工资提高50菲律宾比索。一般非农业部门标准提高至695比索,农业、雇用不超过15人的服务或零售企业,以及经常雇用少于10人的制造企业,对应标准为658比索。具体覆盖及豁免应以工资令为准。该调整是首都大区的区域工资政策,并非菲律宾全国统一标准。EOR在配置多地区团队时,需要核对每名员工的实际工作安排、适用区域及雇主所属类别。最低工资调整还应与工资条、加班计算及其他以工资为基础的项目衔接,工资高于最低标准的员工,法律不要求同步加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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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 澳大利亚 工资及养老金成本上调 断联权覆盖小型企业
年度工资标准与养老金
全国最低工资提高至每小时24.95澳元、每周948澳元,按38小时计算,现代行业裁定最低工资同步提高3.5%,自7月1日或其后开始的首个完整工资周期适用。全国最低工资主要适用于不受行业裁定或注册协议覆盖的员工,具体岗位仍应核实适用文件及岗位分级。法定养老金缴费比例也于7月1日由11.5%提高至12%。工资调整与养老金缴费调整须分别处理,缴费对象、计费基础及法定上限仍须另行核对。
断联权覆盖小型雇主
8月26日起,在联邦公平工作制度覆盖范围内,断联权扩大到雇员少于15人的小型雇主,人数须合并计算关联实体。员工可以拒绝在工作时间外查看或回应雇主或第三方工作联系,但拒绝不得属不合理。雇主下班后仍可以发送信息,但不能要求员工回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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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 新西兰 员工讨论薪酬获得反报复保护
新西兰《2025年雇佣关系修正法》即员工薪酬披露修正案,于2025年8月27日起生效。新西兰就业主管部门说明,员工因披露自身薪酬、询问其他员工薪酬或参与相关讨论而遭受不利对待,可以按规定提出个人申诉。新法并不强迫员工公开薪酬,也并非简单宣布所有保密条款无效,而是限制雇主针对受保护行为采取不利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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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 日本 育儿期灵活工作措施进入第二阶段实施
2025年10月1日起,日本雇主须针对抚养三岁至学龄前子女的员工,从调整工作起止时间、远程办公、托育设施安排、育儿兼顾支持假及缩短工时五类法定措施中,选择至少两类落实,员工可从已提供措施中选择一类使用。选定措施前须听取工会或员工代表的意见,并逐一告知员工、确认其使用意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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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 韩国 黄信封法公布 为2026年集体劳动关系改革预留准备期
韩国国会于2025年8月24日通过《工会及劳动关系调整法》第2、3条修正案,俗称黄信封法。修正案于9月9日公布,定于2026年3月10日实施。
这次修法扩大了集体劳动关系中的雇主范围,将对劳动条件具有实质且具体控制的主体纳入审查范围。这可能使没有直接签署劳动合同的主体面临相应集体劳动关系义务。该判断须结合具体控制事项和法定条件,劳动合同上的全部责任并不会自动转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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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 印度 四部劳动法典启动实施 过渡规则仍需逐项核查
2025年11月21日,印度政府宣布启动《2019年工资法典》《2020年产业关系法典》《2020年社会保障法典》及《2020年职业安全、健康与工作条件法典》的实施。四部法典整合既有中央劳动立法,影响工资、社会保障、产业关系及职业安全等领域。
过渡安排
部分条款尚未发布实施通知。例如,社会保障法典中废止《1952年雇员公积金及杂项规定法》的第164条第3款未在此次通知之列,原公积金制度继续运行。各邦配套规则的进度也不一致,旧规则和新法典将并行一段时间。
工资定义
新定义包含对特定排除项目超过法定报酬口径50%部分的计回机制,可能影响以工资为基础的福利计算。这并不要求基本工资必须占总薪酬的50%,而是计算法定福利时,排除项目超过50%的部分须计入工资基数。
本文为2025年下半年政策回顾,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