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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上半年中西亚劳动用工政策速递

2025年上半年中西亚劳动用工政策速递封面

2025年上半年,中亚与西亚若干重点法域将此前公布的用工改革转入实施阶段。沙特劳动法修订开始适用,阿联酋扩大雇主医疗保险义务,阿布扎比全球市场引入新的远程雇佣规则,卡塔尔私营部门本国化法律生效。哈萨克斯坦提高雇主养老金缴费比例,吉尔吉斯斯坦实施新《劳动法典》。本文以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观察期,选取与全球人力资源管理直接相关的制度变化。

01

一 沙特劳动法修订落地须同步调整实体权利与办理程序

经2024年第M/44号皇家法令修订的沙特劳动法,于2025年2月19日开始实施。人力资源部同时发布了更新后的实施条例,企业须相应更新劳动合同和内部审批流程。

对人力资源管理而言,本次修订至少有三项直接影响。其一,带薪产假由10周延长至12周。其二,对于按月支付工资的无固定期限合同,在具备正当理由的情况下,员工解除须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,雇主解除须至少提前60日书面通知。其三,新设固定期限合同辞职处理机制,雇主在申请提交后30日内未答复的,原则上视为接受,因工作需要延期接受的,应在法定期间内向员工提供书面理由,延期最长不超过60日。

02

二 阿联酋医疗保险扩围将投保费用与居留手续衔接

自2025年1月1日起,阿联酋将相关强制医疗保险安排扩展至沙迦、阿治曼、富查伊拉、哈伊马角和乌姆盖万五个酋长国的私营部门员工及家政工。相关雇主在办理居留许可签发或续期时承担投保费用。对于2025年1月1日前已经签发且仍有效的工作许可,官方方案设有衔接安排,应在居留许可续期时落实要求。

人力资源与本国化部公布的基础保险方案年费为320迪拉姆,这只是基础产品的价格,并非所有员工的统一医保成本。迪拜和阿布扎比另有各自的医疗保险制度,企业仍须识别实际适用的地方规则与保险条件。

03

三 阿布扎比全球市场新雇佣条例明确远程雇佣规则

阿布扎比全球市场《2024年雇佣条例》于2025年4月1日生效,取代2019年条例。该区是实行独立雇佣规则的金融自由区,其制度不能直接推广至阿联酋其他地区。新条例明确远程员工概念,并调整工作许可、签证及雇主管理义务。

依该区雇佣事务办公室2025年2月发布的问答,远程员工可以居住在阿联酋境内或境外,其通常工作地点不在雇主的办公场所。在阿联酋境内工作的远程员工,仍须办理工作许可和居留签证,符合条件的境外远程员工则适用相应例外。

04

四 卡塔尔私营部门本国化立法生效后须区分框架与具体计划

卡塔尔2024年第12号《关于私营部门职位本国化的法律》于2025年4月17日开始实施。该法要求适用主体依主管部门的政策、计划及方案推进卡塔尔籍求职者的招聘、培训与资格培养。没有合适的卡塔尔籍人选时,优先录用卡塔尔女性的子女。

该法第4条规定,由主管部门制定本国化计划,对适用主体按员工规模、岗位类型及人才需求等分类,相关计划经内阁决定批准。第7条还规定,适用主体须在职位空缺、设立或工作机会形成后不超过一个月内,向主管部门报告职位、任职条件、工资及适宜到岗时间等信息。本国化合规不仅涉及人员比例,也涉及招聘信息报送和执行程序,具体岗位及比例仍应结合适用计划判断。

05

五 哈萨克斯坦雇主强制养老金缴费率进入第二阶段

自2025年1月1日起,哈萨克斯坦雇主强制养老金缴费的一般费率由2024年的1.5%提高至2.5%,由雇主自有资金缴付,区别于从员工收入中扣缴的养老金项目。该项调整属于既定分阶段安排,并非2025年首次创设的缴费制度。

统一累积养老基金的2025年1月公告同时说明,缴费基数设有法定上下限,并对退休年龄人员、符合条件的特定残障人员、军人及等同人员、1975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等设置豁免。外籍员工是否须缴费,还要看其身份、居留情况和适用的国际协定。

06

六 吉尔吉斯斯坦新劳动法典回应远程工作与电子化管理

吉尔吉斯斯坦2025年1月23日第23号新《劳动法典》于1月28日开始实施。新法引入远程及混合工作、电子劳动合同和电子劳动记录等制度。迟延支付工资、休假工资和离职补偿的,须按每日0.25%支付罚金,工资争议的时效为三年。

法律允许电子化管理,但并非所有电子签署或存档方式都有效。企业采用电子合同、线上考勤及远程协作工具时,需要继续核查身份认证、文件形式和记录保存等具体要求。

本文为2025年上半年政策回顾,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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